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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| 2025-05-23 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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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
   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已由自然资源、财政、农业农村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,拟定了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。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征收范围: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,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南兰村、安达村,东至规划南兰街;西至规划路;南至吉钢大路;北至安达村现状耕地。 

  二、土地现状: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,总面积4.0014公顷,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其中:农用地4.0014公顷(全部为耕地4.0014公顷)。 

  三、征收目的:为了公共利益需要,项目用地获批后修建管道项目。 

  四、补偿方式和标准: 

  补偿方式: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地的农业人员。 

  补偿标准:执行《吉林市人民政府万博体育投注_新万博体育【vip专线】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》(吉市政函﹝2024﹞92号)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,其中,农民集体土地:农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,建设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,未利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。 

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,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。 

  五、安置对象:安置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。 

  六、安置方式: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、产权置换等。 

  七、社会保障: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 

  八、补偿登记与听证: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,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,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,请相互转告。如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可申请举行听证会,以书面形式送达到(地址: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;联系人:李天威;联系电话:63041445),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,视为放弃。 

  九、相关要求 

  (一)此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 

  (二)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载明的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内,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。 

  特此公告。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5月23日

来源: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

初审:杨添媛

复审:李天威

终审:于治新 

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
WWW.LONGTAN.GOV.CN
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日期:2025-05-23    来源: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

   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已由自然资源、财政、农业农村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,拟定了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。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征收范围: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,位于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南兰村、安达村,东至规划南兰街;西至规划路;南至吉钢大路;北至安达村现状耕地。 

  二、土地现状: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金兰站项目,总面积4.0014公顷,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,其中:农用地4.0014公顷(全部为耕地4.0014公顷)。 

  三、征收目的:为了公共利益需要,项目用地获批后修建管道项目。 

  四、补偿方式和标准: 

  补偿方式: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地的农业人员。 

  补偿标准:执行《吉林市人民政府万博体育投注_新万博体育【vip专线】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》(吉市政函﹝2024﹞92号)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,其中,农民集体土地:农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,建设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,未利用地不低于70元/平方米。 

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,以评估或协商方式确定。 

  五、安置对象:安置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和地上物产权人。 

  六、安置方式: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、产权置换等。 

  七、社会保障: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 

  八、补偿登记与听证: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,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,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,请相互转告。如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可申请举行听证会,以书面形式送达到(地址:龙潭区汉阳南街6号;联系人:李天威;联系电话:63041445),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,视为放弃。 

  九、相关要求 

  (一)此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 

  (二)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载明的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内,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。 

  特此公告。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5月23日

来源: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

初审:杨添媛

复审:李天威

终审:于治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