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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| 2024-07-10 1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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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

主要领导

  党组书记  局   长:乔贵臣

 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:李国秋

  党组成员  副局长:王海波

  党组成员  副局长:马长江

  党组成员 派驻纪检组组长:张玉东

  吉林市龙潭区司法局是隶属区人民政府序列的司法行政职能部门,为正科级单位。局机关设有党政办公室、行政复议应诉科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(加挂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科牌子)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、社区矫正管理科(加挂吉林市龙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)5个内设机构,下设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事业单位,各乡(镇)街司法所19个。

  部门工作职责

  (一)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,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,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。

  (二)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、备案、清理工作。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。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。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(镇)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。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。

  (三)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。指导、监督区政府各部门、乡(镇)政府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。指导、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,负责行政复议及其相关应诉案件办理工作。

  (四)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。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,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。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。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。指导、协调调解工作,推进司法所建设。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。

  (五)负责指导、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。指导、管理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。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。

  ()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。统筹和布局城乡、区域法律服务资源。指导、监督区属基层法律服务所、法律援助工作。

  ()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、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、干部培训工作。

  ()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。

  ()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,为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。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聘任、监督和管理。

  (十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其他任务。

  内设机构及职责

  (一)党政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。机关党支部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;纪律检查工作;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(二)行政复议应诉科。负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;负责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;负责审查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,拟定行政复议决定;负责处理符合《行政复议法》规定的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;负责对行政机关违反《行政复议法》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意见;负责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,组织交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。负责接收并处理区政府、区直各部门、乡镇(街道)作为主体的诉讼案件;负责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代理相关诉讼案件并办理委托代理手续;负责与承办案件的诉讼代表人共同收集案件证据材料;负责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研究重大疑难案件;负责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同代理相关诉讼案件;负责案件结案后归档立卷工作。承担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工作。

三)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(加挂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科牌子)。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,指导、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(街道)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;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;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;负责对行政机关是否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督导检查,指导行政裁决工作;负责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;负责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。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;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;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(街道)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;负责组织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。在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,负责全区依法治区日常工作、法治政府建设、法治督察、法治调研等工作;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,协调监督、指导服务工作,编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规定,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)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。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,突出抓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制度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,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及重大矛盾纠纷。指导乡(镇)、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村(社区)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。组织协调法律援助等部门及时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任务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网络,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。管理、指导和监督基层司法所工作。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。配合市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。按照《律师法》,监督、管理区管辖的执业律师。监督、管理辖区内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。监督、管理龙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。

  ()社区矫正管理科(加挂吉林市龙潭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)。负责开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;负责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,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。负责本区社区戒毒(康复)全面工作,指导社区戒毒(康复)组织机构的建设,部署工作任务,落实社区戒毒(康复)教育管理措施。协调有关部门,做好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,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非强制性引导、扶助、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  单位负责人:乔贵臣

  通讯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4楼

  邮政编码:132021

  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-11:30;下午1:00-4:30)(节假日除外)

  联系电话:

  1、党政办:0432-63041613

  2、法治科:0432-63049335

  3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:0432-63041645